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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建与十四五规划共创利好,光伏迎来新机遇(第一财经)

发布日期:2020-04-17 0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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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优先开发当地分散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大力推进分布式可再生电力、热力、燃气等在用户侧直接就近利用,结合储能、氢能等新技术,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区域能源供应中的比重。

通知出台,分布式光伏行业又将有新故事可讲。此前新基建七大领域如火如荼,其中多个领域,如特高压、5G基站、充电桩等,都与电力行业密切相关,能源十四五规划的重点,或许将为光伏参与新基建打开新的可能性。

隆基股份投资者关系高级专员宋昊用一个故事来讲述光伏新能源充电桩在理论上的可行性,以及政策上的限制性。隆基曾经在2016年了解过相关的领域,有人提议合作在榆林做光伏充电桩,来给电动出租车充电,因为光伏的成本很低,在2016年大约0.5-0.8元,而当时的电价则在0.7元左右,因此不仅对分布式光伏而言,这个生意有盈利空间,对于购电方而言,也获得了更为低廉的用电成本。但后来由于一些政策受限,这个提议最终没有落地。

智汇光伏创始人王淑娟也向第一财经表示,新能源充电桩对光伏而言会是一个极大的发展,因为充电桩是一个天然的储能,而光伏+储能恰好是近年来的热点,现在也有很多落地的光伏车棚。所谓光伏车棚,就是将光伏发电和车棚结合起来,光伏板在棚顶既能发电,又能为车辆挡雨,还可以通过充电桩为车辆充电。不过光伏车棚也属于分布式项目,基本作为家用车棚,或者作为工厂厂区内的自发自用。

而光伏新能源充电桩所需要的的政策,就是隔墙售电政策。所谓隔墙售电政策,则是指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即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现在的分布式光伏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发电量只能卖给电网,不能参与市场化交易、与终端客户进行直接交易,因而商业化的光伏新能源充电桩难以落地。

宋昊告诉第一财经,如果隔墙售电政策能够放开推广,对于光伏行业的影响会比较大,因为光伏天然是分布式的发展,消费非常灵活,可以因地制宜决定装机面积。

发展商业化的光伏新能源充电桩,还需要隔墙售电政策的突破。王淑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在有些地方,不是隔墙售电,而是隔墙用电,可能两个厂区之间离得很近,又没有电网主线路,就将电不经过电网来给隔壁厂区,这也是政策没放开之下存在的一些现象。”

王淑娟指出,隔墙售电是按照用户电价减过网费,隔墙售电政策如果推广放开,将是对光伏领域的一次重大刺激,或将带来分布式光伏的第二次装机高潮。

隔墙售电的政策已经提出多年,但迟迟没有大面积推广,过网费等电网利益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但今日能源局文件再提大力推进分布式可再生电力、热力、燃气等在用户侧直接就近利用,或许是隔墙售电政策将有所松动的信息。事实上,今年3月,江苏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将苏州工业园区、常州市天宁郑陆工业园、盐城市纺织产业区、海门市余东镇、江阴市、姜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化市等7个区域作为分布式项目“隔墙售电”的试点范围。

从长远来看,新基建也将为光伏带来一定程度的利好和发展空间。

宋昊对第一财经表示,新基建对光伏的一个直接影响就是特高压的配套光伏设备,以及潜在带来的消纳空间。例如西部等电力充足的地区把电输送到一些消纳相对比较好的地区,在这些电力充足的区域,光伏的发电成本非常低,而特高压的布局有助于这些地区的装机空间扩大,“弃光限电”的现象将会降低。

CIC灼识咨询总监董筱磊指出,从电力输送的角度来看,利用特高压技术对清洁能源打包上网,可以将原本小范围使用的光伏能源进行远距离传输,促进新能源资源的整合利用,平衡供需,为光伏行业带来发展契机。

不过宋昊指出,特高压给光伏行业带来的利好将是比较长远的,短期内难以具体量化。相比于需要长期发展的特高压,新基建中的新能源充电桩,则将是对光伏行业的极大利好。

董筱磊总结认为,纵览新基建的七大领域,对于现代化电力供给都提出了较高的需求和要求,光伏行业作为新能源电力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将会从不同层面上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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